首页
学院简介
机构设置
学历教育
自学主考
自学助考
各类培训
规章制度
下载专区
就业信息

2005年浙江省成人高校报考须知

(一)招生层次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层次有三种:1、专科起点升本科;2、高中起点升本科;3、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根据自己的需要,点击相应的招生层次。
(二)学习形式
  成人高等学校的学习形式有三种:1、脱产;2、业余(指以业余时间学习的一种方式,我省主要以夜大为主);3、函授。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在填报志愿时仔细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选报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职(高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四)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考生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根据教育部规定,医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考试的依据,不具备报考医学门类专业条件的考生,要慎重填报志愿。
(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人。
今年我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分为网上信息输入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考生通过登录浙江招生考试网站,了解我省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和规定,查询学校招生的有关情况,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实事求是、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并自行选择好考试地点、信息确认点和信息确认时间。第二阶段:考生按选定的时间,到自己选择的信息确认点(招办或院校设置),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考试费、进行电子摄像、确认报名信息。凡未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一)报名时间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8月16日-8月30日
现场信息确认时间:9月7日-9月13日
(二)报名流程
1、网上信息输入流程
(1)考生登录浙江招生考试网站(网址:www.zjzs.net),进入“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网页”,仔细阅读2005年有关招生文件、报考政策规定、院校招生计划和其他有关说明。
(2)按照网页的提示和要求,准确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学校及专业等志愿信息。
(3)选择考试地点、信息确认点和信息确认时间。
(4)核对所输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信息,将系统给出的网上报名号记录下来,并牢记自己设定的密码(此密码还将用于录取时补报志愿,考生须确保密码的安全性,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信息确认流程
(1)考生本人按自己选择的时间到信息确认点,凭网上报名号进行信息确认。
(2)交验有关证件、证明及复印件。
(3)交纳报名考试费。
(4)进行电子摄像。
(5)核对信息校对单无误后,签名交确认点保存备查。
(一)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凭附有照片的公安派出所户籍证明或军人证)及复印件。
(二)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的考生须持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证明。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持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学校介绍信和学校所隶属的县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的职业证明。
(五)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需交验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和《浙江省2005年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见附表一,可从网上下载空白表);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需交验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见附表二);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需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六)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需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交纳报考费。
(一)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和高职(高专)的考生每一批次可分别填报两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二)高中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可兼报相同科类的专科;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兼报相应的文、理科,高职(高专)的考生可在考试科目相同的情况下兼报其他科类,但考生不得在同一批次中,跨科类兼报院校和专业。在现场信息确认之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志愿进行修改,现场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三)外省籍的考生不能报考脱产学习的专业。
(四)报考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专升本考生是否需要加试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五)招生计划备注栏内的招生范围注明限招“系统职工”、“委培单位人员”的,属限招条件;“面向××地区招生”是指面向在该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人员,没有户口限制,没有注明的即为面向全省招生。大部分院校学习形式中的“业余”主要是指“夜大”。考生在选择院校专业时,对专业后面的备注说明有省略号的请务必点击查阅,了解清楚,避免误报。
(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应向有关院校咨询外语语种的要求。
(七)每批录取结束后,省招办将在网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上线未录取的考生要及时登录浙江招生考试网,查看有关补报志愿信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用自己的原报名号和原密码,在网上补报志愿。补报志愿不需再进行现场信息确认。
(一)免试入学条件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二)照顾加分投档条件
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50分)。
2、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30分)。
3、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0分)。
4、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20分)。
5、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20分)。
6、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分)。
7、烈士子女、烈士配偶(20分)。
8、少数民族考生(20分)。
9、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20分)。
10、年满25周岁(一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以上人员(20分)。
11、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10分)。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加分不得累计。
报考专升本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原则上均予以录取。
符合免试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必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免试、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免试、照顾加分条件一览表

项目

免试、照顾加分类别和分值

免试、照顾加分条件

注:专升本免试生须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1.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3.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4.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50分

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30分

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

20分

1.市级以上(含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人民警察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4.归桥、归桥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考生。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年满25周岁以上考生。
9.县级及以上劳动局认定的下岗职工。

10分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


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时 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9:00—11:00

语文

外语

14:30—16:30

数学

理化综合 史地综合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表

日 期时 间

10月15日

10月16日

9:00—11:30

政治

大学语文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一)

高等数学(二)

民法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医学综合

14:30—17:30

外语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理)、外语、物理化学综合。
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语文、数学(文)、外语、历史地理综合。
(二)高中起点升高职(高专)
理科(含理科艺术、体育)、医学类、中医药类:语文、数学(理)、外语。
文科(含文科艺术、体育)、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监狱管理、劳教管理专业,公安类院校各专业:语文、数学(文)、外语。
(三)专科起点升本科(按照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确定)
哲学、文史、中医类:政治、外语、大学语文。
艺术类:政治、外语、艺术概论。
理工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一)。
经济管理类: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法学类:政治、外语、民法。
教育学类:政治、外语、教育理论。
农学类:政治、外语、生态学基础。
医学类:政治、外语、医学综合。
附:专升本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对照表

专升本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对照表

报考学科门类以及一级学科

统考科目

公共课

专业基础课

哲学、文学(艺术类除外)、历史学以及中医、中药学(一级学科)

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艺术类(一级学科)

艺术概论

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等四个一级学科除外)

高等数学(一)

经济学、管理学以及职业教育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环境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除中药学类外)等六个一级学科

高等数学(二)

法学

民法

教育学(职业教育类一级学科除外)

教育理论

农学

生态学基础

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等两个一级学科除外)

医学综合


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及专升本外语考试科目各为英语、俄语、日语三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数学考试,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供院校参考。
所有统考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50分。每门课考试时间: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为120分钟,专升本为150分钟。


为树立“诚信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考试理念和文明风尚,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了解考生守则和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此,要求每位考生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上交工作人员。
(一)考生报名时,在网上应认真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有关内容,同意后在现场信息确认时签名。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凭《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毛巾(擦汗用须拧干)、无商标纸的矿泉水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军人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网上评卷的语文考试科目还须核对答题纸上粘贴的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开始六十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一)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参加国家教育考试,是在校生的,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教育考试机构按照作弊行为记录并向有关单位公开其个人基本信息。
(一)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考生在数学科考试中,可以使用计算器,但不得互相借用。附带计算功能的无线通讯工具、记忆存储等设备和附带无线通讯功能、记忆存储功能的计数器不得带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因网上阅卷要求,高中起点升本科、高职(高专)考生在语文科考试中,卷I、卷Ⅱ的试题全部答在答题纸上,选择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答题,必须用0.5毫米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按答题顺序,在每道题限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的答案无效。
(三)考生应在考前规定时间内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地区 电话号码 地区 电话号码
杭州市 0571 湖州市 0572
杭州市区 85866677 湖州市区 2023682
萧山区 82621594   82653255 德清 8068864
桐庐 64218528 长兴 6229218
富阳 63323538 安吉 8304867
临安 63721958    
余杭 86224674 绍兴市 0575
建德 64720352 越城区 5133359
淳安 64812778 绍兴县 4126635
    上虞 2118627
宁波市 0574 嵊州 3020170
宁波市区 87240838 新昌 6022332
北仑 86781938 诸暨 7020504
镇海 86273513    
慈溪 63919087 金华市 0579
余姚 62719481 金华市区 2469642  2469627
奉化 88524318 兰溪 8847626
象山 65723657 永康 7170968
宁海 65562828 武义 7643369
鄞州区 88121121 东阳 6623590
    磐安 4662828
温州市 0577 义乌 5523345
鹿城 88638072 浦江 4135328
龙湾 86356516    
瓯海 88504708 衢州市 0570
洞头 63482393 柯城 3089842
乐清 62522271 衢江 2831376
永嘉 67222247 龙游 7110139
瑞安 65612006 常山 5021117
平阳 63722698 开化 6014788
苍南 64769952 江山 4071956
文成 67861229    
泰顺 67582741 丽水市 0578
    招生考试中心 2151111
嘉兴市 0573 莲都区 2131653
嘉兴市区 2099695 青田 6820487
嘉善 4023547 云和 5122388
平湖 5023497 龙泉 7122878
海宁 7225891 庆元 6121755
海盐 6020190 缙云 3131152
桐乡 8022302 遂昌 8123175
    松阳 8062567
    景宁 5082448
 

欢迎访问浙江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网站!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
地址:中国·杭州市文三路140号  邮编:310012
Copyright 2005 浙江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